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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文學中身體的敘事緯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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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文學中身體的敘事緯語
內容摘要:自20世紀下半葉以來,哲學領域以尼采、福柯爲代表的身體轉向始作俑者基於生存論而非認識論之上的身體意識極大地改寫了傳統意義上文學文本的書寫、閱讀與批評的向度。《聖經》作爲希伯來文學和西方文學的思想淵源,不僅是基督徒手中的宗教與神學典籍,還是意蘊深邃的文學文本,它深刻地影響了衆多歐美作家的文本敘寫。本文將《聖經》中較典型的身體敘事篇章加以篩選、歸納,總結出身體的四種表現方式,即身體作爲創造與顯現的二重協奏、身體作爲懲罰與規訓的雙向調控、身體作爲虔誠與獻祭的兩面表徵、身體作爲拯救與榮耀的兩極建構,在方方面面探究身體的同時,人與上帝簡單而複雜的悖論式關係亦層層彰顯。
  關鍵詞:《聖經》 身體 上帝
  
  身與心的二元對立、對意識的推崇和對身體的貶抑肇始於笛卡爾的意識哲學。事實上。早在笛卡爾之前的蘇格拉底和柏拉圖的著述中,早已存在靈魂與肉體對立的敘說和探討。蘇格拉底講述的“十字路口的赫拉克勒斯-(9的故事,是關於赫拉克勒斯面對阿蕾特與卡吉婭之爭所感受到的兩難抉擇。前者是美好靈魂的象徵,後者則豐盈性感,生命力勃發。本文采用統計的方法將《聖經》中較典型的身體敘事篇章加以篩選、歸納,總結出身體的四種表現方式,即身體作爲創造與顯現的二重協奏、身體作爲懲罰與規訓的雙向調控、身體作爲虔誠與獻祭的兩面表徵、身體作爲拯救與榮耀的兩極建構,在結合經文方方面面探究身體的同時,人與上帝簡單而複雜的悖論式關係層層彰顯,靈肉一體的信仰世界躍然眼前。
  
  一、身體作爲創造與顯現的二重協奏
  
  意大利的聖徒波那文都(Bonaventure,1221-1274)是13世紀奧古斯丁主義的核心代表,他在其著作中提及“兩本大書”的比喻,認爲“人在原罪之前有關於被造物的完全知識,並以此讚賞、崇拜與熱愛上帝,被造物的唯一目的是通過人與上帝聯爲一體。原罪之後,人失去這一知識,世界這本書變得不可理解,理解它的祕訣失去了。人需要另一本書的啓發才能理解事物的隱喻意義,這本書就是聖典”(Bettoni 34-35)。這裏的聖典也就是《聖經》,那麼經文中的身體敘事到底隱喻着怎樣的玄機呢?它到底隱含着怎樣的天地人神關係呢?
  其實,關於人類起源之謎,《創世記》中給出了兩種來源不同的版本,一般傾向於將二者合二爲一加以對待。第一個版本如此描述:“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1:26-27)。第二個版本則更爲詳盡:“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得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創2:7-8;2:21-23)。兩種敘述之間的差異是顯而易見的,前者對上帝創造人所用的質料隻字未提,照着上帝的“形像(image)”和“樣式(1ikeness)”所造的人是否存在有形的身體無法給以定論,因爲“樣式(1ikeness)”一詞更多暗示人與上帝擁有共同的屬性。而衆所周知,耶和華是人格神,《舊約》裏始終未曾描述他的肉身形象,因此,上帝是否是擁有身體的實體存在,也是無法考證。再者,原罪前後的人在身體上是否有所不同亦是未知,所以,我們得出的結論就是:如果上帝有身體,創世之初的人也就有,反之亦然,只是上帝爲了體現其至高無上的超越性而隱形了,或者說原罪之後的人因爲受罰無法擁有“明亮”的眼睛去感受上帝的有形存在。後者的敘述較清晰,人的身體既是物質的又是精神的,是身與心的有機統一。然而,創造男女兩性的說法則更爲典型,女人的身體來源於男人,是男人身體的一部分,既表明了男人與女人親密無間的同質同源關係,也道出了女人的從屬地位,不難看出其中蘊含的邏各斯中心主義成分,是西方父權制的權威範本和依據。當然,將兩種敘述綜合考慮自然更爲意義深遠:其一,“人是整個物質世界的王,因爲他分屬兩個世界,即身體所在的可見物質世界,以及人性所在的精神世界,人處於聯結兩個世界的特殊地位,他是一個‘小宇宙’,他象上帝統治着整個宇宙一樣統治着可見的物質世界”(趙敦華117)。其二,人是理性的動物。人一方面憑藉理性區分與動物,另一方面憑藉於動物性不同於上帝。作爲理性的動物,人是身體與思想的統一體(彭富春27)。
  在《聖經》的敘述中,上帝是一個至高無上、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形象,在特殊的人神交往關係中處處顯示着他的意志、情感和力量,但《舊約》始終沒有描繪出他的具體形象。肉眼凡胎的俗人極希望對高深而神祕的上帝有一個實體性的把握,因爲眼見爲實,這事關信仰的虔誠程度,而耶和華卻爲了維護人對他的神聖感,一直是神龍見首不見尾。《舊約》中,“約伯從未懷疑過上帝的存在,因爲從聖經角度而言,上帝必須對世間創造物發生的所有事件負責。約伯一直納悶上帝爲何隱身,不曾站出來直面受苦的衆生。當上帝的聲音從風暴中傳來,他隨即了悟:儘管上帝並不顯現,他依然眷顧其子民,將他智慧的安排和指引暗示給他們”(Alter 85)。除卻宗教情感不談,從西方文學的寫作、閱讀、批評的角度而言,考察上帝的顯現(manifestation),掌握其身體緯度的特徵也是十分必要的。
  《創世記》中說他“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創1:27),這一提法暗示耶和華也有與人相似的身體。當摩西問及耶和華,他睿智地作答:“我是我所是”(出3:14)。摩西懇求他顯出真相,他說:“你不能見我的面,因爲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出33:20)。在此,耶和華不以可感可觸的身體示人,是因爲他反對偶像崇拜,希望以色列人無條件地絕對地信奉他,不侷限於儀式卻需要心靈的皈依。在《列王記上》中,亞哈王娶了耶洗別爲妻,去敬拜偶像、侍奉巴力,惹怒了耶和華。結果,他在位的時候爲了立根基,有伯特利人希伊勒重修耶利哥城,喪了長子亞比蘭,安門的時候,希伊勒又喪了幼子西割。上帝是理性的存在,“爲了使個人靈魂與上帝直接相通,人必須全心全意地閉鎖在靈魂的幽處,與一切不屬於上帝的東西分離,既不能追求外物,也不要炫耀外功”(趙敦華347)。耶和華既然只是人格而非肉體的存在,“一切不屬於上帝的東西”自然包括身體。這種心靈的朝聖與柏拉圖所認爲的靈魂與身體的結合是理念墮落的結果有異曲同工之妙。兩者都不遺餘力地要將慾望的身體及身體的慾望拋諸腦後,以追求靈魂的純潔。從而禁慾成爲一種意志,一種要消滅意志的意志,它全力以赴要將這種生物學的繁榮撲滅,它調動生命來反對生命自身,並且在反對生命的過程中獲得它的全部意義和快樂(Nietzscher 152)。然而,上帝並不停留在這種超越狀態,上帝創世的過程使他內在於世界,同時也向世人顯現。在《新約》裏,耶和華的形象被耶穌活生生的身體所代替,上帝產生聖子就是產生他自身的存在。聖子是“道”,是上帝無所不在的精神凝聚而成的型相。聖子的存在是聖父的生成活動,“生成”在這裏就是上帝顯現的一種表現。這兩種形象是互補的,作爲超越之神的耶和華喚起的是人們對他的神聖感、敬畏感,作爲道
成肉身的耶穌喚起的是人們對他的真實感和親近感。
  上帝只能是精神實體而非可見肉體的另一個原因是:聖靈不可能有形體,否則對聖靈的分有意味着對被分有者的身體的分割。創世之初,上帝將聖靈給予了地上萬物及亞當,基督道成肉身是由聖靈生成,信耶和華的信徒在向善的不同階段分有不等的聖靈。在此意義上,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是上帝的本體,上帝是人格、肉身與靈的結合體。上帝擁有的這三種形態是必不可少的,如此才能讓不同的事物從不同的方面分有它,正如奧利金(OrigenAdamantinus)在其著作《第一原則》(De Princip泌)第1卷3章8節中所作的總結:第一,一切被造物都分有聖父的存在;第二,只有人才分有聖子基督的道或精神存在;第三,只有爲數不多的善者才分有聖靈的聖潔。
  
  二、身體作爲懲罰與規訓的雙向調控
  
  人的原罪是《聖經》的根基之所在,亞當和夏娃的墮落是被這樣描寫的:人在原罪之前赤身露體,並不知羞恥。後來蛇也就是撒旦引誘夏娃、亞當偷吃了智慧樹上的果子,“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爲自己編作裙子”(創3:7)。由此可以看出,原罪源於人類的動物性慾望——食慾和性慾,因爲禁果直接激發了夏娃和亞當的食慾,而後偷食禁果直接導致性慾的覺醒。這兩種慾望均根源於身體,是墮落之後的人類維持身體再生產和繁衍後代的本能。上帝當初警告人類:“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爲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7)。但人類並未死。由此推斷,至善的造物主創世的目的是善,他賜予了人類永恆的不死之身。神創世時注入的“生氣”(the breath oflife)賦予亞當以靈魂,人於是具備了自由意志,這是耶和華彰顯自己大能的一種體現。上帝的警告實際上是與人的第一次立約,他試圖檢驗人是否會濫用他所賜予的自由意志。
  上帝降罪於人類,將其逐出了伊甸園,並非在於人類爲了滿足本能的食慾和性慾,因爲這兩種慾望在創世之初已在上帝旨意之中,塵土(dust)是世俗之物,所造人身自然難以免俗。上帝懲罰人類是因爲他們沒有將耶和華作爲唯一的信仰而相信了撒旦。上帝如此懲罰夏娃:“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創3:16)。上帝如此懲罰亞當:“地必爲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裏得吃的”(創3:17)。“你必汗流滿面才得餬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爲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3:19)。
上帝藉此顯示出神聖不可侵犯的、無所不能的權威。食慾與性慾歸罪於身體,懲罰與規訓也必然負載於身體。在此,自由意志的濫用是通過對身體的懲罰而得以規訓的:人不再是不死之身,爲了個人身體不致死亡,人必須奔波辛勞;人不再是永恆的存在,爲了種族的身體不致消失,女人必須忍受生育的痛苦,以獲得一種變相的永恆。身體不僅僅充當了工具或媒介,而且直接捲入某種政治領域,權力關係直接控制它,干預它,折磨它,最終是爲了剝奪其自由(Foucauh 35)。從此,人不得不爲自身的食與色贖罪,信徒們更要清心寡慾,無論宗教改革在時間的流逝中經歷了多少次變遷,不管是英國國教的聖公會(An glieanism),還是新教的浸禮會(Baptist Churches),或者是清教的加爾文派(Calvinism),或許他們從“世俗之城”向“上帝之城”朝聖的方式各有千秋,但禁慾一直未曾從教義的信條中清除出去。從文學角度而言,弗萊指出,人類偷吃了知識樹上的禁果,獲得的是性知識,卻從此失去了動物自發性交的天真,從自然界異化出來,因而無法實現完美合一。永遠伴隨着失落感的兩性之愛,成了文學表達的永恆主題。
  在《聖經》中,人與上帝永遠處於善惡對峙之中,以致於從創世開始對人類的懲罰與規訓,就成爲主要的宗教命題之一。當然,上帝的懲罰是事出有因的,而人類瀆神行爲的發生大多是受到誘惑的緣故,這種誘惑若不是來自蛇一樣的惡魔,就是“心中的魔鬼”。大衛與拔示巴通姦的記載頗爲典型。“父權制下的律法和意識是通過對女性性的擁有權來界定女人的歸屬地位的。父親是女兒貞潔的保護者,丈夫是妻子的所有者。在此制度中,只有寡婦是沒有主人的”(Sehottroff,et al 190)。大衛王在他的“男性凝視”中只有將拔示巴變爲寡婦纔可能真正地佔有她,在此,故事體現出了性對人強大的主宰力和導向力。雖然上帝是至高無上的權威,擁有生殺大權且無所不能,大衛對此也是瞭然於心,但是他依然躍躍欲試,冒着大不韙犯下通姦之罪。強權當然畏懼更強力量的威脅,而性的力量則更爲強大,它讓權力者的慾望極度膨脹,從而超越理智管轄的範圍。大衛帶領着以色列人刀光劍影,擴張每一份領土,試圖控制每一寸土地,而他最有慾望佔領的最隱祕的地方也包含了性,這使他更有成就感,所以他僭越了上帝所規定的尺度。
  弗洛伊德認爲身體的存在是基於性慾之上的;在梅洛一龐蒂看來,性慾是身體的一種機能或能力,它並不是獨立自在的。性這種能力對於身體來說是必然的,是生存論上的必然。“對性的嚮往在人類身上是如此強大而執着,蓋基於它的生物學之源”(Eisler 171)。對此,上帝也是默認的:我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裏,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爲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撒下12:8)。據《聖經》記載,大衛擁有八位有名有姓的妻子和不計其數的妃嬪,而猶太傳統認爲有更多隻是不曾命名。掃羅的妻子亞希暖和妃子也都歸大衛王所有(Kroeger and Evans 171)。大衛的作惡是他憑着自由意志屈從了拔示巴的身體誘惑,當他的心靈被可欲事物所佔據時,激情的慾望掩蓋了判斷力,只耽於愚蠢的享樂。靈魂的本性是追求比自己更高的完善,如果反其道而行之,趨向較低的身體的完善性,沉溺於官能享受和肉體快樂,就已構成了上帝眼中的惡,更不用說因此而謀害他人性命。於是大衛所受的懲罰是沉重的,身體慾望的罪由這種慾望所產生的另一個無辜的身體所承擔,那就是大衛和拔示巴所生七日後夭折的孩子。
  
  三、身體作爲虔誠與獻祭的兩面表徵
  
  《聖經》裏提到的獻祭有許多種,如燔祭(the burnt offering)、素祭(the grain offering)、贖罪祭(the sin offering)等等,主要用來表示感恩和贖罪。聖經明言,人的罪是原罪。人類無力償還此債,爲了贖罪,上帝爲人指示了獻祭這一途徑。感恩是由於受到了上帝的施惠,贖罪是爲了重建人與上帝之間業已破壞的誓約。
  在《舊約》中,亞伯拉罕獻以撒爲燔祭是最早的、也最具代表性的人祭。神要試驗亞伯拉罕,“神說,你帶着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爲燔祭”(創22:2)。燔祭(希伯來語:olah)是《利未記》中提到的第一種祭物,需要將所獻上的整個祭品完全燒在祭壇上,全部經火燒成灰,不可爲任何人留下一點肉,被認爲是最好的一種祭。
  《創世記》第21章曾記載,蒙耶和華的眷顧,當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撒拉懷了孕,到神
所說的日期生了以撒,此時亞伯拉罕已年屆一百。老來得子,定是愛若珍寶,突然之間神要亞伯拉罕毫無理由地、如此殘忍地失去兒子,而亞伯拉罕甚至都不問明原因就選擇了順從。只要仔細考察一下古代的瑪雅人、阿茲特克人的人體獻祭背後所寓含的宗教文化精神,就可以理解亞伯拉罕的所作所爲了。生與死的界限已經被堅定的信仰激發出的虔誠所淡化甚至抹平,獻祭首先引起關注不是身體所遭受的痛苦或者毀滅,而是被披上形而上的華麗外衣後的一種榮耀,是擁有神的特殊選民資格的一種自豪,是能與神親近,成爲與神有相似屬性的另一種存在的無上光榮。亞伯拉罕的這次獻祭是聽從順服、虔誠信奉的獻祭,不以自我爲中心而以上帝耶和華爲中心。上帝因此大悅,阻止了童祭轉而大大賜福於他。上帝以身體作爲虔誠與獻祭的對象來考驗亞伯拉罕,意在表明:“聽命勝於獻祭”(撒上15:22),“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51:17)。上帝看重的是人對罪的痛悔,變悖逆爲聽命,從而存謙卑之心與神同行。
  亞伯拉罕以愛子獻祭,最終被上帝終止並大大賜福,且被後世譽爲“信心之父”。相對於順從的亞伯拉罕,約伯則個性十足。《約伯記》中記載了因撒旦作祟約伯遭遇上帝試煉的故事。在第一次試煉中約伯的兒女作了無辜的犧牲,約伯聞訊後,“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下拜”(伯1:20)。這是一段有關身體的描述。此外,約伯拒絕了妻子提出的詛咒上帝然後去死的建議,而是悲傷又順從地坐在塵土之中(Alter 85)。撕裂衣服露出軀體意味着去除僞飾,坐在塵土之中表示自己卑微如塵芥(因爲人的軀體來自塵土,歸於塵土)。耶和華的約櫃進大衛城時,大衛赤身露體舞蹈,他的妻子米甲嗤笑他,大衛王曾如此解釋:“我也必更加卑微,自己看爲輕賤”(撒下6:22)。剃頭俯拜一方面表示對死者的痛悼之情,一方面表示贖罪與懇求寬恕,是一種變相的獻祭。在第二次的試煉中,約伯忍受身體的痛苦更加堅定自身的信仰。這次身體獻祭的敘述較爲明晰:撒旦擊打約伯,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約伯就坐在爐灰中,拿瓦片刮身體。即便他的妻子勸他放棄對耶和華的信仰,約伯並不以口犯罪:“難道我們從神手裏得福,不也受禍嗎?”(伯2:10)
  約伯的個性並不表現在他常常祭奠神靈,經受上帝的考驗,是一個忠貞的信徒,而在於他經歷了身體的獻祭之後凜然正氣地與神對話,毅然要討回說法的決心。在亞伯拉罕那裏,身體作爲獻祭表達了上帝與人之間絕對統治與無條件順服的關係,而在意識覺醒的約伯這裏,身體作爲獻祭,更多依賴於心靈的固守與堅貞,無論是身處順境還是逆境,無論遭遇怎樣的誘惑,都能夠透過現象的霧靄探尋本質的面目,洞悉信仰的真諦,而不是一味迂腐地屈從。約伯的探詢體現了上帝與人之間絕對的信任已被動搖,變爲一種不穩定的權威與質疑的關係。
  四、身體作爲拯救與榮耀的兩極建構
  
  縱觀整部《聖經》,人與上帝的關係一直徘徊在信與不信、賜福與懲罰、受難與拯救這樣一種循環往復的悖謬之中。說其悖謬,是因爲人一直在試圖最大限度地使用自身的自由意志以擺脫神所設立的羈絆,卻最終導入受難的境地,悲哀地意識到只有更緊密地依附於上帝的轄制纔會擁有最大的自由。自原罪以來,《舊約》中有關悖逆耶和華的紀錄不絕如縷,似乎人的身體裏面有一種自然力在違逆人行善的心願,俘虜着人去作惡。如《羅馬書》中所言:“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6:23-24)。上帝作答:“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8:6)。具體而言,就是讓身體受難、因信稱義而得拯救,稱義在此就是得到上帝的寬恕和救贖的意思。
  得拯救就是得到上帝的救贖,包括赦免、稱義、與神和好、重生等等的一切賜福。如果人處於這種種福分之中,就意味着獲得了拯救。上帝對人的拯救緣於憐憫與恩典,“他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着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3:5)。所以,人得拯救並非因自身的所作所爲,而是神的慈愛與無所不能,所以人應稱頌上帝,並將榮耀歸於他。上帝的拯救首先體現在對人類原罪的赦免。夏娃和亞當偷食禁果之後,躲避神的面且推諉責任並不坦率認錯,誠惶誠恐等待死的宣判。而上帝瞭解人墮落的情境,並未審判,因爲他來不是給人定罪,而是引領他們認罪。上帝意在通過身體的受難促使人類意識覺醒,認識到自身的罪感從而臣服於他。罪在希臘文中的最初含義是“偏離”之意,按基督教的義理,罪包涵着人與上帝的關係的偏離和斷裂。而上帝寬宏大量的赦免表徵了糾正這種偏離或彌補這種斷裂的努力和期望,因此他的拯救出於聖父的慈愛。神指定的男人女人身體的受難是一種限制,是人類心所不悅的,但又是必需的,實則是一種保護。因爲人已擁有自由意志,上帝就要命定人的身體受限制,從而阻止其自由意志的充分發揮,讓人時刻意識到神的偉大存在。
  人類被留存,上帝就用羊羔皮做衣服給亞當和夏娃穿上,這意味着神寬恕了他們。
《聖經》是一部預言,首尾相接來看,基督是上帝的羔羊,上帝以羊羔皮使人被神的義所覆蓋,也就足被基督自己所覆蓋,表示亞當與夏娃活在信仰裏。如《聖經》所言:“你們受洗歸人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3:27)。意思是人聽從了上帝的規訓,憑藉信仰活出一種虔誠的生活。藉此,上帝不但赦免了人的原罪,而且讓人以基督爲衣來彰顯他的榮耀。但所有這些僅僅是上帝給予人類的預期拯救,人類依然活在自己性情的罪中,並未得到真正的拯救。如果亞當和夏娃在這種罪的情境中再吃了生命樹上的果子,就會帶罪活到永遠而得不到拯救。於是,在完成真正的拯救之前,上帝靠着基路伯(cherubim)和發火焰的劍(a sword flaming)封閉了生命樹的道路,基路伯是神的榮耀的象徵,火焰預示神聖,劍象徵神的公義。如此,上帝讓人類代代繁衍,將其置於時間之流中,通過身體的受難和忍耐促使意識的覺醒,所犯之罪經時間之手得以拯救。
  其次,上帝的拯救所顯示出的大能和榮耀最典型地出現在《出埃及記》中。在埃及居住了四百年,蒙神的眷顧,“以色列人生養衆多,並且繁茂,極其強盛,滿了那地”(出1:7)。新法老害怕以色列昌盛超過埃及,就苦苦地奴役以色列人並殺害所有即將出生的男嬰,威脅其後代的繁衍。於是“神厚待收生婆。以色列人多起來,極其強盛”(出1:20)。這是上帝對以色列人仁慈的看顧,通過身體的留存將其從亡國滅種的境地中拯救出來。當上帝知曉以色列人嘆息哀求的苦情之後,對埃及降下十災,特別是擊殺長子之災,致使埃及橫屍遍戶,而以色列人毫髮未損。上帝藉着對身體的不同處置顯示以色列是他蒙召的族類,拯救所顯示出的決心與威力迫使埃及法老鬆開了轄制的手,以色列人由此擺脫了身心長期受奴役的困境。逾越節裏(Passover)羊羔的血要灑在門楣和門框上,同時以色列人要吃羊羔的肉,這種神諭影射着深層的拯救意義:羊羔象徵基督,以他的血作爲遮蔽,以色列人免受身體的戕害, 以他的肉爲食,實現了上帝對以色列人生命與罪的雙重拯救,因爲羔羊的血與肉象徵性地實現了人與基督的聯合,人藉此進入了基督並與其合而爲一,歷經他的血與肉滌清人的罪。
  再次,在西乃曠野,上帝聽到以色列人飢渴的怨言,即刻顯示了他的榮耀。爲了出埃及後保證神的子民的純粹性,上帝賜予他們的不是埃及的肉鍋與美味瓜果,而是從天而降屬天的嗎哪和屬靈的磐石活水,如此不僅拯救了以色列人的生命,而且使他們的身體與性情由屬地轉爲屬天屬靈。上帝憑藉神奇的能力創造出特殊的食源和水源,彰顯了自身,拯救了以色列,並利用嗎哪和活水在以色列人身體上作用而重組了他的贖民。
  此外,上帝的拯救還依賴於某中介而完成,通過神力讓他的代言者或代行者從母腹孕育而誕生。在以色列傳統中,不孕是作爲母親誕生一位英雄的故事在事實上的前提保證。這種情形首先是力士參孫,然後是受洗約翰,最後是道成肉身的基督。在希伯來文中參孫有“光明”的意思,此名寓意他將爲以色列人除去異族的侵害,帶來光明。“拿細耳人不喝濃酒淡酒,因爲它們是葡萄或穀物釀製而成,是人類的文明與發明,而非上帝所屬。不剪頭髮是避免人造工具對它的改造,讓其自然地生長”(Barton and Muddiman 185)。從另一角度看,留髮是上帝賜予他身份的記號,也是他順服於上帝的表徵;清酒濃酒都不可喝意味着拒絕塵世的享樂,不吃一切不潔之物以保守自身潔淨,得到神靈的力量。參孫漸漸長大,具有非凡的體力:他手無寸鐵卻能把獅子撕裂;在亞實基倫他擊殺了三十人;他用驢腮骨殺了一千非利士人。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他的非凡能力來源於聖靈的降臨和上帝對其身體的規訓,一旦他偏離了這種規訓,非但不能拯救以色列人,反遭剜目慘死。他的結局歸罪於自身放縱肉體、沉溺於情慾,在大利拉的誘惑下被人剃除七條發綹,從而聖靈離他而去,遭人轄制。“從希伯來語的詞源學角度考察,大利拉與‘鬆散的頭髮’、‘調情’均有很深的淵源”(Barton and Muddiman 185)。
  儘管上帝極力引導甚至懲罰人類,不惜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洪水、饑饉、戰火、瘟疫都無法將人類從罪孽中解救出來,士師們不僅慾海難平,而且崇拜偶像。上帝於是道成肉身將耶穌送往人間,親臨拯救。奧古斯丁認爲,基督被釘在了十字架上,身體經受着巨大的痛苦和煎熬,“我如水被倒出,我的骨頭脫了節,我的心如蠟熔化,我的舌頭緊貼牙牀,我的精力枯乾,如同瓦片”(詩22:14-15)。基督受死具有廣泛的意義,根據靈魂與肉體相對立的二元論,保羅認爲靈魂的拯救必須以肉體的犧牲爲代價,耶穌在十字架上獻身是爲人類贖罪,從此人類擺脫r原罪與必死的命運,人與上帝的關係發生了本質性變化:“且藉着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羅5:10)。當信徒發現墳墓中只有裹屍布而不見基督的身體時,驗證了“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裏,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的預言(路24:7)。基督的復活是上帝榮耀得以顯現的必經之途,因爲親臨神蹟,信徒得到了信的憑證,從而產生了召會,開始大力宣揚上帝的榮光。在《馬太福音》的敘述中,基督藉助聖靈醫治好了許多身體有疾患的病人,有害熱病的西門的岳母,癱瘓病人,和生來瞎眼的、瘸腿的、血氣乾枯的許多病人。特別是死去四日的拉撒路的復活在許多文學作品中得到了重現,英國詩人丁尼生和勃朗寧寫過關於拉撒路的詩,美國劇作家奧尼爾寫過詩劇《拉撒路笑r》(Lazanus Laughed)。通過這些醫病神蹟的描述,上帝通過基督在其生活和職事中對諸多病殘身體的作用,聽到了康復者對他的讚美而得榮耀。
  不論是《舊約》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出21:24),還是《新約》的“愛人如己”(太22:39),在上帝的創造、懲罰、規訓、拯救和人的墮落、受難、悔悟、得救的歷史循環中,身體頻頻出場,但至始至終不是登臺獻藝、引人注目的的主角,身體只是附庸,僅僅作爲靈魂不可棄置的工具而存在。克己、苦行、祈禱、禁食、獻祭是《聖經》所表述的控制身體的基本手段,只有將沸騰的身體能量撲滅,讓其陷人沉寂狀態,上帝的拯救才恩澤於民。人對其生命力的張揚與神要求人擺脫慾望趨向靈魂完善形成了尖銳的悖謬關係,身體與靈魂永遠無法找到平衡的支點。而千年來對身體的塵封與漠視必然激起一種可怕的能量的釋放,自尼采開始,這種釋放逐漸倒置了身體與靈魂的主從地位,對身體的注視爲我們提供了新的視野。對《聖經》中身體敘述進行研讀,是力圖讓人與神的關係在靈性緯度和身體緯度相互聯手、水乳交融,更全面而系統地理解這本“大書”的隱含寓意。

  注 解
  ①這是蘇格拉底講述的關於靈肉對立的故事:離異的赫拉克勒斯在樹下讀書,有兩個女人朝他走來。他隱隱約約感覺到,她們將是自己要面對的兩條不同的生命道路,一條通向美好,一條通向邪惡,儘管它們都稱作倖福。阿蕾特天性善良,是神明的伴侶;卡吉婭是世俗的性感尤物。
  ②③奧古斯丁(Aurelius Augustlnus,354-430 c.E.)的不朽名著《上帝之城》寫於413-427年,是對西哥特人洗劫羅馬城這一歷史事件所引發的思考,是一個涉及基督徒對羅馬帝國的感情的問題。奧古斯丁所說的“城”是“社會”的意思。“上帝之城”是人們的精神生活羣體,“世俗之城”則是物質生活的羣體。兩座城只是隱喻式的說法:兩座愛組建了兩座城,愛自己而藐視上帝者組成地上之城,愛上帝而藐視自己者組成天上之城。
  ④在當代凝視理論中,“凝視”是攜帶着權力運作的觀看方式,觀者被“權力”賦予“看”的特權;“凝視”不僅是主體對他者的看,而是包含慾望在內的注視。男性的凝視是主動的,它既控制女性,同時又在她們身上投射自己的慾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