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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會漢英差別 寫出地道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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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出漂亮的英語句子當然需要強大的功底做保證,但我們可以在吸收之前帶着一定的原則去閱讀,以幫助自己理解。以下舉的幾個例子,但如果不明白它們到底好在哪裏,那麼看過就過了,很可能導致學得越多越迷惑的情況。每個句子後面我做了一個思考過程的分析和對比,供大家參考。
在用英語進行表達的時候(主要指漢譯英和寫作),有一個重要的環節(理解爲訣竅也不爲過)決定了我們在下筆的時候是否能寫出相對靈活地道的句子,那就是對主語的選擇。
例:什麼都不能束縛你。

思考過程:如果用“什麼”做主語,加上一個“都”字,那立刻可以想到是“什麼東西”“任何事情”等意思,於是可以選擇 nothing 開頭。這是一種常規的想法,寫出的句子也幾乎是千篇一律。
如果換個思路,看看從中文的角度還有哪個詞可以做主語呢——“你”,它本來是賓語,但在英語中語態可以發生變化,所以我們試着用它來做主語,那麼很自然意思變爲“你不被任何東西所束縛”,被動語態也就順理成章地出現了:

體會漢英差別 寫出地道英語

You're bound by nothing.
帶着這樣一個原則,我們可以輕鬆翻譯出下面的句子:
A. 在美國,人人都能夠買到gun。

用“人人”做主語:In the United States, everyone can buy guns.
用“槍”做主語: In the United States, guns are available to everyone.
B. 你可以從因特網上獲得這一信息。

用“你”做主語:You can obtain this information on the internet.
用“信息”做主語:This information is available on the internet.
C. 他突然想到了一個新主意。

用“他”做主語:He suddenly thought out a new idea.或者 Suddenly he had a new idea.
用“主意”做主語:A new idea suddenly occurred to him.
我試着將此句再進行一點改動,將suddenly換成名詞,將 occur 換成 strike 強調“突然”的程度:All of a sudden, a new idea struck him.
或者按照事物發生順序的特徵將all of a sudden放到插入語的位置上:
A new idea, all of a sudden, struck him. 但這個句子插入語和前後的主幹部分比起來稍顯長,所以這樣用並不是最佳選擇,試比較The silence of the lake, all of a sudden, was broken up by a scream.(主次分明,重心穩)
下面來看幾個句子的地道表達:
1、誰也不能以不懂法律來爲自己辯解。
思考過程:放棄用“誰”來做主語,而選擇其它詞。當然,有些英語句子的主語並不能從漢語提示中直接獲得,但大部分都有參考價值和言下之意。這個句子中有幾個可做主語的選擇:“不懂”、“法律”、“自己”、“辯解”。
究竟用哪一個做主語更合適呢?我們就有要考慮句意的重點。這句話所要表達的內涵是:有些人以自己不懂法律來爲自己的違法行爲辯解,也就說明“不懂法律”成爲他們的法寶,而這正是作者批判和否定的主要對象。所以我們選擇“不懂法律”來做主語:

Ignorance of the law excuses no man.

2、必須保證8小時睡眠。
思考過程:這是典型的漢語句子,即:沒有明顯的主語。我們試看這個句子:
漢語:要下雨了。(沒有明顯的主語,直接用謂語完成句子的主幹構成)
英語:It is going to rain. (加上形式主語 it ,將主要動詞 rain 放到後面)。
相對而言,除了祈使句可以省略主語之外,英語句子大多(並非不是全部)都有主語,在寫作等正式文體中尤其突出。
既然這句漢語沒有明顯的主語,那我們在翻譯的時候就面臨兩種選擇:根據意思加上主語,或者用賓語來做主語。
顯然,這句話的“8小時睡眠”可以充當主語:
Eight hours' sleep must be guaranteed.
3、弄得不好就會前功盡棄。
思考過程:接上一句的分析,既然沒有明顯的主語,就有兩種選擇:根據意思加上主語,或者用賓語來做主語。上一句選擇的是後者,即用漢語中的賓語來做主語。但本句卻沒有明顯的賓語,所以只能採取第一種策略:加一個主語。什麼弄得不好就會前功盡棄呢?顯然是“事情”,事情如果處理不好,任何工作和努力可能都白費了。所以我們可以寫出:
If things are not properly handled, our labor will be totally lost.
4、他疲憊不堪,天氣也越來越熱。於是他決定,一碰到舒適的陰涼處就坐下來休息。
思考過程:漢語和英語還有一個明顯的區別:漢語的一個句子可以有兩套或兩套以上的的主謂結構,簡而言之就是一個漢語句子可能出先兩個不同的主語和兩個不同的謂語(比如本句:他疲憊不堪,天氣也越來越熱);而英語的一個句子一般只能有一套主謂結構(說一般,是因爲也有例外,這裏就不討論了),否則必須用句號隔開,或者用連詞連接。
看幾個句子:
He wants to be a teacher, his father doesn't agree. (錯誤)
He wants to be a teacher, but his father doesn't agree. (正確)
He wants to be a teacher, and his father totally agrees. (正確)
He wants to be a teacher, which his father doesn't agree. (正確)
He wants to be a teacher. His father doesn't agree. (正確)
  
所以,在翻譯這個句子的時候,必須考慮到第一句話中兩套主謂成分的問題。我們可以選擇將幾個分句合在一起進行表達。然後,我們選擇主語:放棄“他”和“天氣”,而採用句子要強調的主要內容“疲憊”和“熱”。另外,由於“疲憊和熱”直接導致他“決定”一碰到陰涼處就休息,所以兩個獨立的句子也可以被合併起來:
His weariness and the increasing heat determined him to sit down in the first convenient shade.

注意:用 increasing 表達“越來越”,用 the first convenient shade 表示“一碰到舒適的陰涼處”。當然也可以有其它選擇,大家可以酌情處理。
5、東方欲曉的時候,他早已經走了一大段路。這次騎馬旅行很愉快,沒有碰到意外事件。
思考過程:這句話最難翻譯的是第一句。說它難,是因爲你可以想出很多詞來表達“東方欲曉”,卻很難將上下句結合起來。當然,我們可以確定的是,先放棄用“他”做主語,而考慮用“東方欲曉”,其實換個詞說也就是和“黎明”有關。我們可以把句子的情景設想出來:東方欲曉的時候,他早已走了一大段路。也就是說,他出門的時候,天還沒亮。當他走在路上的時候,黎明才姍姍來遲,即——他和黎明在路上相遇。所以我們可以試寫出:
Dawn met him well along the way. It was a pleasant uneventful r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