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旅遊簽證材料
旅行護照(原件)及身份信息頁(複印件) ;兩張證件照片 ;在線填寫短期申根簽證申請表(原件) ;旅行計劃 ;往返中國的機票訂單;住宿證明(複印件) 等。
關於具體的遞籤材料:
1. 旅行護照(原件)及身份信息頁(複印件)
- 護照有效期應比申請的簽證有效期富餘至少 3 個月
- 護照須由護照持有者本人簽名(中國申請人用中文簽名)
- 至少兩頁空白簽證頁
- 護照無破損
2. 兩張證件照片
兩張(6 個月以內)的白底彩照,照片無破損,尺寸應爲 35X45mm.
3. 在線填寫短期申根簽證申請表(原件)
- 請在線完整填寫簽證申請表,打印所有頁並簽字
- 申請表須由申請者本人簽名; 未成年申請人的申請表須由至少父母一方簽名
- 簽名務必與護照上的簽名一致
4. 以下文件(複印件):
- 護照信息頁及簽名頁複印件
- 所有過往申根簽證的複印件
- 戶口本複印件所有非空白頁(僅適用於中國公民)
- 在中國的有效居留許可證(僅適用於外國人)
5. 旅行計劃
‐ 包價旅遊:請提供由旅行社出具的詳細行程計劃(行程單上須顯示此次旅遊的組織者名稱)
‐ 自助遊:請提供由申請者自己擬定的行程計劃,行程單內容應包含此次旅遊的目的地,停留時間以及所乘坐 的交通工具。
‐ 重要提示: 若您與其他人一同出行,但各自單獨遞交申請,請在您的行程單中註明同行者的完整姓名和護照 號碼以及組織此次旅遊的旅行社名稱
‐ 如旅行計劃是中文,請提供英語或德語的翻譯件
6. 往返中國的機票訂單(複印件)
‐ 往返中國的機票訂單
‐ 機票訂單上須顯示申請者姓名、航空公司名稱、航班起飛到達時間,航班起降機場以及機票預訂代碼
‐ 請遞交用英語或德語打印的機票訂單
7. 住宿證明(複印件)
‐ 覆蓋在申根區全部停留時間的住宿證明
‐ 住宿證明可以有以下幾種類型:由旅行社出具的包價旅遊中已包含酒店住宿的證明,酒店訂房憑單,確實有效的個人酒店預訂單,度假公寓的租住合同;如住宿由私人安排,也請提供相關證明
‐ 須明確顯示申請人姓名和住宿天數
‐ 請遞交用英語或德語出具的住宿證明
8. 旅行醫療保險而非旅行意外保險(原件)
- 在所有申根國家有效並覆蓋整個旅行時間
- 中文和英文出具的保險單,須包含以下部分:門診和住院的費用(不僅限發生意外或急性病所致); 醫療送返回國的費用; 遺體送返回國的費用; 承保金額不低於 30,000 歐元
9. 申請人的銀行賬戶對賬單 (原件)
- 申請人工資賬戶或其他能證明其近三個月收入情況的活期存款賬戶的交易對賬單
- 不接受信用卡和定期存款賬戶證明
10. 工作單位/自營企業開具的在職證明(原件)
- 使用公司正式信頭紙,註明公司的現址及現聯絡方式(電話號碼、傳真 號、電子郵箱和網站主頁);用中文 開具,並附上德文或英文翻譯;加蓋公司公章
- 由公司負責人親筆簽名(不接受電子簽名);禁止第三方模仿或僞造簽字
11. 工作單位/自營企業營業執照 (複印件)
- 有效的工作單位/自營企業營業執照的複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 大學或公法機構無需提交此項材料
12. 關於目前職業狀況的解釋信 (原件)
- 自由職業者:作爲代替企業或僱主開具的在職證明的材料,自由職業者的解釋信應詳細闡述目前從事的自 由職業並說明收入情況(可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解釋信用中文書寫,附上德文或英文翻譯。
- 無業人員:作爲代替工作單位/僱主開具的在職證明的材料,解釋信應詳細說明個人情況,收入來源和旅行 費用的承擔用中文書寫,並附德文或英文翻譯。
13. 若申請人本人無足夠的資金,須提供經濟來源爲其配偶的證明
- 配偶的在職證明 (原件)用中文開具,附德文或英文翻譯
- 配偶近三個月的銀行對賬單 (原件)
- 結婚證 (原件 + 複印件)須經公證處公證並由中國外交部認證,有德文或英文譯文 14. 在讀證明 (原件)
- 大學或培訓機構出具的在讀證明
- 大學負責人簽字(不接受電子簽名)
- 用中文出具,並附德文或英文翻譯 若申請人本人無足夠的資金,須提供經濟來源的證明 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屬關係證明 (原件+複印件)
- 須經公證處公證並由中國外交部認證,有德文或英文譯文 父母一方的在職證明 (原件)用中文出具,並附德文或英文翻譯 父母一方的銀行對賬單 (原件)
15. 未成年人
- 學生證 (複印件)
- 學校出具的證明信 (原件)*
- 學校負責人簽字(不接受電子簽名)
- 內容包括准假證明
- 用中文出具,並附德文或英文翻譯 *若學生在中國法定學校假期內出行則無需此項材料
未成年申請者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與其父母的親屬關係證明 (原件+複印件)
- 須經公證處公證並由中國外交部認證,有德文或英文譯文
父母的出行同意聲明*
- 父母其中有一方或雙方都不同行,則不同行的父母須出具出行同意聲明 (原件+複印件):
- 須經公證處公證並由中國外交部認證,有德文或英文譯文
父母中有一方或雙方同行,並已獲得覆蓋此行的有效簽證,須出具:
- 同行父母護照的身份信息頁複印件
- 同行父母有效簽證的複印件
- 包含未成年申請者與陪同其出行的父母名字的機票預訂單
經濟來源證明*
‐ 父母一方的銀行對賬單 (原件)
- 父母一方的在職證明 (原件)用中文出具,並附德文或英文翻譯
*當未成年子女與至少父母一方共同遞交簽證申請時無需重複提供此項材料
16. 退休人員
‐ 退休證複印件
17. *委託代理人遞交簽證申請/領取護照的委託書(原件)
- 如您選擇由他人代交您的簽證申請,須提供此項材料
18. *代理人身份證或護照 (原件+複印件)
- 如您選擇由他人代交您的簽證申請,須提供此項材料
19. 申請人希望提交的補充材料
祝大家遞籤順利!
信息來源:德國簽證中心https://www.vfsglobal.cn/Germany/China/touris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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