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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語人稱代詞的一二三四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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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學習德語的小夥伴常常會對學習德語人稱代詞的一二三四格感到十分困難,總是分不清楚,不知道其分別應該用在什麼地方,今天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德語人稱代詞的一二三四格吧。

padding-bottom: 66.25%;">德語人稱代詞的一二三四格

 

一、一二三四格的含義理解(什麼時候該用哪一個格?)

第一格:“主”格,顧名思義就是主語

第二格:“屬”格,做所屬關係,比如“小米的書包”,這裏的“小米的”就是用的第二格

第三格:做“間”接賓語,動作的間接承受者。舉例:我送他一本書。“他”是“給”這個動作的間接承受者。

第四格:做“直”接賓語,動作的直接受力對象。舉例:我給他一本書。“書”是“給”這個動作的直接受力者。

 

二、一二三四格的諧音記憶:

諧音一句話記憶:“豬鼠兼職教德語”

(第一格,主-->豬;

第二格:屬 --> 鼠;

第三格,間 --> 兼

第四格,直 -->職)

 

三、三四格(直接賓語、間接賓語)的區分:

有關三四格的區分,德語裏常說:人三物四,靜三動四。

 

人三物四

舉例:我給他一本書

“他”是“人”,用三格

“書”是“物”,用四格

靜三動四

舉例:

書在椅子上:是一個靜態的狀態,所以用靜三格

auf dem Stuhl    在椅子上

我把它放在椅子上:包含一個“放”的動作,所以用動四格

auf den Stuhl 在椅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