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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般時的用法詳細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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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般時的用法

padding-bottom: 150.23%;">過去一般時的用法詳細講解

過去一般時用於表示過去發生的動作,或者存在過的狀態、特徵、身份、性質等。

  1用於表示過去經常性、一次性或者瞬間的動作(動詞型謂語)

Two years ago theycame to China.

兩年前他們來到中國。

She worked in Changsha for 10 months.

她在長沙工作過10個月。

Who told you this secret?

是誰把這個祕密告訴你的?

仿照練習:

1.五天前我們去過香港。

2.小林在北京學過四年英語

3.是誰寄給你的信?

  2用於表示過去存在的狀態、特徵、身份、性質等(系表型謂語)

Mary was in high spirits.

瑪麗當時精神振奮。

Robert was very thin.

羅伯特那時很瘦。

My parents were workers.

我父母那時是工人。

All the farmers were friendly to them at the beginning.

剛開始所有的農民對他們很友好。

仿照練習:

1.那天下午珍妮精神不振。

2.亨利那時非常胖。

3.我的兩個兄弟那時都是士兵。

4.剛開始所有的同事都對我很禮貌(polite)。


本文作者:丹丹英語 (公衆號:英語語法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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